老 兵
惠 翀(辽宁省本溪市高级中学高一 )
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屋子里,半人多高的大酒瓮有十几个。老兵将厚重的黄泥封盖取下,那酒气瞬间从瓮中飘出,把站在旁边的二子顶得舌头发酸,口内生津。二子的眼睛被熏得通红。
老兵开了一个酒馆,但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段也并非易事。酒馆不大,里面的菜也不便宜,但华灯初上之时,总有大批的客人边骂边将队伍从收银台一直排到老街上。老兵家的五花肉是一绝,但抵不过他们家的樱桃酒,管你是不是好酒之人, 都忍不住点来尝尝。老兵喝酒从来不用杯,请客通通用大号的搪瓷缸子,二两酒进来,这个缸子不过盖个底儿,让人们不好意思拿起来敬酒。跟老兵喝酒的人一律站着进来,猫步出去。二子看了看老兵塞给他的两个搪瓷缸,看着老兵探了半个身子进缸里舀酒,默默咽了一口口水。
老兵专治各种不服,酒一喝多,话自然就像关不上闸的水龙头似的停不下来,话一多自然是非就多起来。寻常的吵闹拌嘴, 推推搡搡的小架,老兵自是不理会的。你吵你的,他忙他的。只当那些起摩擦的小孩子,自有“老好人”帮着劝架。有些人醉得狂妄的天真,几杯酒下肚,觉得自己英勇无敌,六亲不认,开了碴口的酒瓶子四处咋呼,谁拦都不好使。这时候老兵就出场了。他噘着嘴踱过去,一把钳住那人的手腕,一用力,百十来斤的人就被他甩了出去,像锅贴似的趴在门外的青石板路上呻吟。有时候更有些傻得可爱的人们,在临走前又冲进店里大喊一句:“老不死的,我弄不死你……”结果再一次被甩出店外,屁股上带个脚印,灰溜溜地跑了。那会儿二子正坐在店里,望着那人仓皇的背影,“扑”地笑出声来,他心想:你们还真弄不死他。
AK47没弄死他,美式M79式40毫米榴弹发射器没弄死他,苏制14.5毫米射机枪没弄死他,地雷和水雷也没弄死他。他的一只手指和两块头骨外加四颗牙都留在了中南半岛的热带雨林里,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越国境线上,他是战斗英雄。
二子等最后一盘菜端上来时,已经发现菜盘子摞得像香槟塔似的,而老兵脱掉那件领口起了毛球的迷彩半袖,露出他一身的疤癞。二子将最后一盘菜摞在“香槟塔”的最高层,坐在老兵对面,老兵抬头瞄了他一眼,咕咚咕咚灌下小半缸酒。那酒确实辣,辣得老兵咳嗽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二子帮老兵顺着背,盯着他身上的疤癞出神。一些他知道,那是老兵住在猫耳洞时叫蚂蟥给咬的,这玩意揪不得,揪断了尾巴,头依然卡在肉里。蚂蟥有毒加上猫耳洞潮湿的空气,老兵身上就布满了蚂蟥眼。一大部分他不知道,那时老兵率领他的侦察排侦察后方敌情,却被埋伏好的敌人口袋似的包抄了去。老兵组织了一次举手表决,然后呼叫后方炮火覆盖:以他的侦察排为中心,500米内炮火覆盖。若用四个字简述:“向我开炮!”气浪一阵一阵冲来,弹片向他袭来,被打得烂成泥的老兵竟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兴许是老天要活口作为见证,全排阵亡,只剩他一个人。那些丑陋的疤痕是战争留给他的勋章,纪念他死去的兄弟们。老兵止住了咳嗽,哑着嗓子对二子说:“决定了?”二子点点头:“决定了。”“那就准备走了?”“嗯……”然后便是一片死寂。二子举起那个搪瓷缸子,轻轻地碰了碰老兵的缸沿,一口喝掉了一半。那樱桃酒确实辣,辣得二子想哭。
老兵用手帕擦了擦照片,又沿石碑上凹下去的花纹里抹了一遍。二子最爱干净,这凹下去的地方最容易积灰,擦不干净他铁定又会阴脸皱眉的。老兵这样想着,抬头又看了看照片。黑白照片里的二子正冲着他笑得灿烂。二子那年正正好好当了五年兵,被首长派往金三角地带,把守中越边境线,和他一样,做一个战士。那片沾满他兄弟鲜血的土地上开满的是妖娆的罂粟花。在一次与企图越境的毒贩交手的过程中,二子将企图拉响土炸弹的毒贩按在了炸药包上一起被炸了个稀巴烂。老兵还记得送二子走的那个晚上是他第一次喝多,第一次没喝过二子。二子把他扶进里屋,端端正正地向他敬了军礼,他朦朦胧胧却未看个真切,那是最后一次见到二子。
老兵将一满搪瓷缸子的樱桃酒洒到地上,又拿起另一缸子酒咕咚咕咚地喝下。酒很冲,也依旧很辣,辣得他差点流出眼泪,老兵慢慢起身,整整军装,“啪”的一个立正,大喊一声“敬礼”,右手举到军帽相平。过了不知多久,老兵的手麻了,无力滑落在身侧,他瘫坐在地,老泪纵横。
泪光中,仿佛看到一群20岁左右的小伙子——他当年一起战斗过的侦察排的兄弟们,都拿着枪,冲他灿烂地笑。他也看到了二子,站在那一群人的最前头,笑眯眯地喊他:“爹!我回来了……”
(指导教师:冯宏伟)
【获奖理由】
这是一篇成功的小说,刻画了老兵和二子这两位父子兵的英雄形象。可贵的是,作者以很简练的叙事语言,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生动的故事,正面描写老兵的性格特点和侧面描写二子毅然参军的情节交相辉映,铮铮铁骨的军人形象栩栩如生,个性鲜明,表现了作者较强的文字功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