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文心雕龙杯”全国新课标写作才艺大赛启事

     发布日期: 2019-05-22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艺术教育研究中心、《教育文摘周报》社、教育科学出版社《小学生生活》《中学课程辅导》杂志社、中国教师写作研究中心等单位共同举办“文心雕龙杯”第二届全国新课标写作才艺大赛。大赛宗旨来自新课程标准的崭新理念,以规范的形式和严谨公正的评选原则,构建新课改形势下最具权威性的展示中小学生才艺的赛事,为积极配合新课改教学活动提供交流的平台,并逐步引导全国各类竞赛活动健康有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项目及要求

1.写作项目。大赛以“真实的体验,新鲜的创意,明白的表达”为总要求,参赛作品题材、文体不限。小学每篇400字左右,中学每篇800左右(诗歌每首20行左右)为宜。本次大赛特设双语写作奖,英文写作以中、高考写作要求为标准,最长不超过500个单词,同附中文翻译稿。

2.表演项目。包含演唱、演奏、舞蹈等表演类节目。

3.教师论文项目。在推荐学生参赛的同时,大赛特设以写作或艺术教学为主题的优秀论文奖,字数不限,每位老师限投一篇。

二、组织与参赛要求

1.参赛均需由学校教务处、文学社或其他课外活动小组、班级等或青少年宫、培训班等集体组织参赛(至少10人,每人每项限交一份作品),由负责老师按大赛统一参赛表登记清楚(参赛表另附,可从中国教育文学网大赛启事中下载样表复制)。

2.每项参赛作品交评审通联费10元(由组织者通过邮局统一汇款),不论获奖与否,均赠送含有本次大赛活动的精美纪念册一本。

3.寄送作品时间:本届大赛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以邮戳为准)。为保证评选,请参赛者提前投寄作品。

三、大赛评奖办法及奖项

1.学校和分赛区(点)先组织初评出奖次,按大赛要求统一寄送参赛作品及初评结果,再由资深编辑、专家组成复评评委会进行复评,按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先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入围篇目。

2.复评获奖学生参加现场决赛,聘请著名作家组成终评评委会,评出“中华写作才艺未来之星”(3名)、特等奖(15名)、一等奖(100名),根据参赛人数与作品质量评出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杯、证书、奖品(最高价值为6000元)。

3.同时评出“优秀指导奖”(每项作品限一名指导教师,与学生获奖等级相同)、“学科教学优秀论文奖”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论文将择优推荐报刊发表或结集出版。

4.从参赛单位中评选出“全国写作(才艺)教学示范学校(单位)”10家,同时授予校长“全国写作(才艺)教学示范学校优秀校长”荣誉称号,选一名指导教师为“示范学校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全国写作(才艺)教学优秀团体奖若干名,颁发特制奖牌或证书。

大赛组委会: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三楼333室

投稿地址:北京朝阳区100025信箱140分箱大赛组委会  邮编:100025    

咨询电话:010—89512821 89512831(兼传真)     联系人:程兴勇 

   E-mail:wxdlb@163.com(初、高中组) xkbds@163.com(小学组)